学院各团支部、各团员:
根据学院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和责任担当作用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经个人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查、学院团委审核、学院党委审定,现将评优推荐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4月9日—4月11日。
如有异议,可于4月11日18点前,实名向学院党委办公室(5-508)反映。
请拟推荐获评校级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荣誉的集体和个人(本科生)于4月10日前在学工系统(旧)完成相关荣誉称号的填报申请,待学院审批。
91网站 团委
2026年4月9日